
公告日期:2025-08-07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4,000 万元,公司管理层根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回购期限自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完成事项属于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11 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根据《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的约定,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8.11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8.06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生效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合称《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126,300 股,占当日总股本的
0.06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河南金丹
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回购规则》的规定,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进展情况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以及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3.2025 年 1 月 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2,58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17.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0,137,598.4 元(不含交易税费)。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4,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7,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
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资金总额下限 4,000 万元,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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