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作出了相应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条款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整体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原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对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文字表述的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表述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订)》和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上能电气股份有限文件的规定,制订《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上能电气有限公司 规定在上能电气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
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司”)。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1,833.36 万股,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 91320200592583130B。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号。 号,邮政编码 214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5,803.8965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234.6364
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公司就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
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增加 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修订本章程相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修订本章程关部分事项通过一项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 相关部分事项通过一项关于授权董事会全
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的决议。 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的决议。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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