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李明、邱化玉、潘素娇、张羽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5.90 元/股调整为5.885 元/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维东、张哲峰、苏琳、伊港、王海波、李明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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