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25:57 股吧网页版
聚杰微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董事会同意计提 2025 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714,399.46 元,核销资产共计179,851.2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49,2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与会董事经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