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以公
司战略发展为目的,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研究公司 ESG 目标和规划、ESG 治理架构及其制度、ESG 领域相关
政策、ESG 报告、ESG 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评估、审议公司在 ESG 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
(六)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七)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相关报告并提出建议;
(八)督促公司加强与利益相关方就重要 ESG 事项的沟通;
(九)监督公司 ESG 目标达成情况,定期检查公司 ESG 政策实施和任务落
实情况;
(十)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及 ESG 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通过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有关
经营方面及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