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8:50:07 股吧网页版
耐普矿机: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全球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结合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4、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合作机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