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效能提升,保障企业发展。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五)战略保障性目标。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收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措施: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和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所有营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环节:
(一)销售及收款环节:包括销售、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二)采购、费用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需求与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过程管理、验收货物、质量控制、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付款、与采购相关联的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等的政策及程序;
(三)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生产实施及交货、生产质量控制、计算存货及生产成本等的政策及程序;
(四)研发环节:包括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产品设计、技术研发、产品测试、成果验收与保护、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等的政策及程序;
(五)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预算、取得、记录、折旧、维护保养、盘点、处置的政策及程序;
(六)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授权和执行等的政策和程序;
(七)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和确认,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的政策及程序;
(八)财务报告环节:包括取得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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