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会议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出席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且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均为正常非经营性往来。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梁 飞 刘树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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