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一)涉及以下修订事项,不再逐一对照列示:
1、涉及“股东大会”相关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
(二)其他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 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 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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