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本次合同诉讼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590.90 万元及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均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对公司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或“子公司”)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光兴”)之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合同诉讼”)进行了披露。
公司子公司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 0102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同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易天半导体与
河北光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 20,500 万元(含税)。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 年 1 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2025)京 0102 民初 2627 号,本次合同诉讼涉案金额约人民币 5,590.90
万元。具体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
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二、本次合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易天半导体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编号为 ZBCG-QDZB02-SZYT-20220036 的《设备采
购合同》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解除;
2、被告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货款 1,49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尚欠货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
的标准,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驳回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6,928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
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 260 元,由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
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受理机 涉案金额 诉讼(仲
号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构 (万元) 裁)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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