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1 16:39:05 股吧网页版
贝斯美:关于董事长辞职、补选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5-05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补选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董事辞职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峰先 生的辞职报告,陈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第四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法定 程序及时补选董事。

陈峰先生的原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66,420股,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控制上市公司29.37%股权, 陈峰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补选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陈峰先生已辞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补选现任董事兼总经理钟锡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钟锡君先生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变更为主任委员,补选现独立董事方咏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钟锡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钟锡君 吴韬、方咏梅

2 审计委员会 方咏梅 钟锡君、黄栋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韬 钟锡君、黄栋

4 提名委员会 吴韬 钟锡君、方咏梅

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续将由钟锡君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

钟锡君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1996年12月在宁波农药厂销售处工作;1996年12月-2003年3月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主管、副处长;2003年3月-2006年1
月任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2006年1月-2011年3月任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2014年11月任铜陵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2015年12月任绍兴贝斯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宁波贝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咏梅女士,独立董事,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91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职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项目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