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7
2、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3、回售价格:100.271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9 月 17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8、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271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佳禾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佳禾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佳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佳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4%(“佳禾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的票面利率);t=247 天(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4%×247÷365=0.271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佳禾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71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17 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71 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71 元/张。
3、回售权利
“佳禾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佳禾转债”。“佳禾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 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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