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为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向银行申请授信所需,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8 亿元,用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网络供应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子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声”)和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电声”)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东莞电声和江西电声分别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 5 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根据公司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东莞电声和江西电声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系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公司应向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的签订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8 年 6 月 17 日。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为公司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司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公司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东莞电声和江西电声同意,保证人东莞电声和江西电声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为 80,000 万元(按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金额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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