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9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12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3
一、保荐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3
二、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3
三、核查意见...... 13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1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结论...... 15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尽职调查意见...... 15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9
四、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以及填补相关措施的核查意见...... 24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4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杨家旗、郭浩二人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指定王选彤作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协办人;指定杨茂、周灵珮、杨黄勇及伍耀坤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杨家旗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安宁股份(002978.SZ)再融资项目、川能动力(000155.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雅克科技(002409.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希荻微(688173.SH)IPO 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郭浩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或参与了恩威医药(301331.SZ)、新铝时代(301613.SZ)、西域旅游(300859.SZ)及白银有色(601212.SH )等 IPO 项目;四川路桥( 600039.SH)、润达医疗(603108.SH)、中核钛白(002145.SZ )、创意信息( 300366.SZ)、 龙大美食(002726.SZ)及宏达股份(600331.SH)等再融资项目;四川路桥(600039.SH)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川能动力(000155.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四川路桥(600039.SH)要约收购项目及宏达股份(600331.SH)要约收购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中信证券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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