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章程生效及修改......46
第十二章 附则......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
安福县海能实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依法在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29690971719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2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FU CE LINK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343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43.281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新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完成后即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即财务总监或 CFO)、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
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及组件、信号
适配器、电源适配器、电声适配器、智能家居类产品、智能穿戴类产品、模具及塑胶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