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国林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 发改委备案文号
号 金投入额
1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 10,000.00 10,000.00 --
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2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11,257.70 11,257.70 2019-370285-35-03-000002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592.10 2,592.10 2019-370203-73-03-000001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
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名称
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四方支行 3715019864100000094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四方支行 37150198641000000945
3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
810200101421022493 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123371 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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