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0 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96,437 股,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28,499,320.5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再融资”)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4,678,578.66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与保荐费),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 1,618,744.6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059,834.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196,43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704,863,397.01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110016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基中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上述开户银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续状态
北京值得买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5 年 6 月 2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首体支行(注 110920442710822 完成注销
1)
北京值得买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33770934827 2025 年 8 月 11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恒基中心支行 完成注销
北京值得买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680100100056076 2025 年 7 月 23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西城支行 完成注销
北京值得买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680100100066694 2025 年 7 月 23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西城支行 完成注销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结息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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