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7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该外籍激励对象与其他中国籍员工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的技术研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促进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
发展。
3、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0 人调整为 336 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一致。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调整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35.58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 3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3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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