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G054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G0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及讨论,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问题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66.51 万元、-803.08 万元、13953.71 万元和 3441.64 万元,2023 年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以下简称灰渣利用项目)正式运行,处理处置服务、蒸汽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023 年、2024 年 1-9 月,公司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9.12%、62.75%,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为灰渣利用项目的唯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分别为 27.82%、21.41%、32.37%和 24.80%。根据申报材料,2024 年 1-9 月,随着灰渣利用项目运营期间的增长、灰渣组分变化、生产人员增长,处置成本有所增长,叠加宏观经济下行、炼化行业盈利水平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10.07%,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74.01%。
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32488.99 万元,增幅 268.22%,主
要系多个项目投产,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74812.63 万元,其中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账面价值为 34292.29 万元、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账面价值为
19526.30 万元,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较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
为 24676.02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33708.33 万元、长期借款为129249.4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1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最近两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84.13 万元、19357.12 万
元和 27993.3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7.21%。2023 年,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1310.93 万元,增幅 97.93%,主要由于代理费、招待费、职工薪酬增长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214.68 万元,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相关的采购、生产、销售的具体流程及相关会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废物收集及品位区分、废物处理处置、资源化产品生产、产品销售等流程,公司废物收集及处理周期、存放地点,报告期内废物收集量、实际处置量、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产
量是否匹配;(2)灰渣利用项目建设背景、运营模式,与客户就该项目灰渣组分、处置要求、处置数量、处置费用、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约定,该项目收入确认方式及金额、处置成本结构及变化情况、回款情况,最近一期项目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项目涉及主要技术及行业发展情况,是否存在客户选择或增加其他合作方、与发行人合作关系终止等可能性,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结合各服务及产品下游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期间费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量化分析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及应对措施;(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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