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海”)新增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
本金担保额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广东惠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揭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揭阳分行”)签订《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银团贷款合同》,向建设银行揭阳分行、民生银行揭阳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 万元的贷款。公司与建设银行揭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东惠海与建设银行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广东惠海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236.97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城环境”)与建设银行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惠城环境以其持有的广东惠海 100.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0 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东惠海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东惠海的担保余额为 1.60 亿元,对广东惠海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10 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1.担保金额:1.6 亿元
2.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1)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1.被质押权利名称:惠城环境持有广东惠海 100.00%的股权
2.质押担保范围和最高债权限额:
(1)最高额权利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2)最高额权利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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