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5-035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和少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权思影、证券事务代表王明鸽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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