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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8:34:04 股吧网页版
运达股份: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于境内注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在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2. 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每
期具体发行规模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 票面金额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4. 承销方式及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

5.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可续期公司
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6.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在首个基础期限内为固定利率,具体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项目资本金、股权出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8. 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效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上市地点、设置赎回、利息支付等主要条款及条款的具体执行、偿债保障措施、会计处理方式等为完成本次债券发行所必备的全部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并配合中介机构为完成本次债券发行作出的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服务协议、配合编制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提供申报材料、制定承销方案等);

4.决定和办理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
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决议有效期

公司关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的 36 个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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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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