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度权益分
派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及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回购期间,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12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6 日、2 月 6 日、3 月 4 日、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3 日、7 月 2 日和 8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2,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40%,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16,405.4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及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回购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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