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德方纳米
股票代码: 3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秦东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德方纳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米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秦东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曾用名 秦东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230************
住址 上海市崇明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秦东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秦东栋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无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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