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21:17:11 股吧网页版
康龙化成: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5-04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A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扣除本公司直接回购并持有的H股库存股(7,263,300股)后的股本1,770,932,2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及2023年A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A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0.59元/股调整为30.39元/股;

(2)2022年A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

(3)2023年A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由18.65元/股调整为18.45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分别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1年A股激励计划、2022年A股激励计划、2023年A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
股类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