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6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13 时 00 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 人,代表股份 33,308,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735,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0 人,代表股份 28,573,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3 人,代表股份 6,276,2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1,703,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9 人,代表股份 4,573,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3%。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 7 人、监事 3 人,见证律师 2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73,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7%;反对 189,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9%;弃权 46,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4%。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40,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08%;反对 189,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94%;弃权 46,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8%。
关联股东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王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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