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3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1
第一节 通知 ...... 41
第二节 公告 ...... 4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三章 附则 ......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福建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900587527783P。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217,243,733股,于2018年6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135,578,600 股
(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前述 H 股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邮政编码:352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931.0311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
规定执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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