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H 股的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本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资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绿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科技”或“发行人”)拟发行不超过 1.175 亿美元(含本数)有担保的可转换为公司 H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或“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或“本次发行”)。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及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公司拟定了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债券种类
本次发行的债券种类为本金总额为不超过 1.175 亿美元(含本数)于 2030 年
到期之可转换为公司 H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H 股股票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二)债券发行人
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人为金力永磁绿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三)债券担保人
本次债券发行的担保人为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四)发行规模
不超过 1.175 亿美元(含本数)。
(五)发行对象
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专业投资者。
(六)标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债券可转换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H股股票。(七)债券形式和面额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以记名债券形式发行,每份以面额200,000美元起售,超出部分以面额 100,000 美元的整数倍发行。
(八)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为 2030 年 8 月 4 日。
(九)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利率不超过 1.75%/年(含本数)。
(十)转换权及转换期
在符合且遵循债券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债券持有人有权于发行日后第 41天及之后直至到期日前第十个工作日营业时间结束时(以寄存有关债券转换证明文件当地时间计,包括首尾两日)为止或(若发行人于到期日前要求赎回债券)直至并包括指定债券赎回日期前不迟于第十个工作日(以上述地点时间计)营业时间结束时(以上述地点时间计)为止,随时行使任何债券所附带之转换权,但若持有人已行 使权利要求发行人根据债券条款及条件赎回或购回债券或于限制性转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则不可行使债券转换权,前提是转换权须根据任何适用财政或其他法律或法规或依照债券条款及条件所载规定行使。
(十一) 到期赎回
若债券未根据债券条款及条件提前赎回、转换或购回注销,发行人将于到期日按债券本金金额连同应计未付利息赎回每份债券。
(十二) 按发行人选择赎回
在向债券持有人、信托人和主要代理人发出不少于 30 天但不超过 60 天的通
知(该通知将不可撤销)后,公司可在可选赎回通知中规定的日期,按照其本金金额,连同截至但不包括固定赎回日期的累计和未付利息,全部(但不包括)赎
回债券:(i)在 2028 年 8 月 25 日之后但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但须遵守债券
条款及条件中规定的某些条件, 或(ii)在任何时候未偿债券本金总额低于最初发行的本金总额(包括根据债券条款及条件进一步发行的任何债券)的 10%。(十三)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债务、回购 H 股股份、一般运营资金及支付发行人营运开支。
(十四)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以及因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而发行的 H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十五) 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其另行转授权的其他人士单独或共同决定及处理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的范围之内,修订及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执行本次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人、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规模、债券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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