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广州
市 市 场 监 督管 理局 注 册 登 记 ,取得营 业 执 照, 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91440101767653410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320,000 股,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飞数据”。
英文全称: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 号 2101 房,邮政编码:511453。
公司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层东西侧,邮政编码:5106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5,120,16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按照本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变更的相关条款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专注大数据业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项目类别: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00万股,每股面额为 1.00 元人民币,发起人为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夏芳汝,
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800 万股(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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