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调整三会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公司拟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1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2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3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4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范公司的组织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