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 ”)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风险评估: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控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实施风险对策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批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四)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五)内部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可分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评价,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核人员或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六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十条 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以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公司采取培训、宣传、监督、稽核等措施,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出售资产、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完善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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