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5-110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12 月末完成发行,并假设 2026 年 6 月末全部转
股和 2026 年末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623.64 万元和 9,164.72 万元。假设 2025 年、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最高者,即 38.25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方式出台相关政策指引的从其规定);
7、不考虑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亦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9、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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