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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21:44:13 股吧网页版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如无特别说明,本论证分析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或“发行人”)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强化在新兴终端应用领域满足市场、客户订单需求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要股权融资支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规划周期较长,从项目建设到效益显现以及资金回收需要一定时间。而债务融资期限较短、融资规模容易受信贷政策影响,风险较高。公司采用部分股权方式融资,能够更好的匹配本次募投项目的长期规划需求。

(三)公司银行贷款融资存在局限性

公司全部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的融资成本较高。若公司后续业
务发展所需资金借助银行贷款,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升高,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会产生较高的利息费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

(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符合条件时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兼具股债双性。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能够显著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能够适当提高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债务杠杆提升资产收益率,提高股东利润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具有必要性。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第三节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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