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药石科技
股票代码:3007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民民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 10 号 B 座 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杨彬彬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王小燕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9 日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杨民民、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伙)、杨彬彬、王小燕
上市公司、公司、本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药石科技
报告书、本报告书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期间,信息披
露义务人之一诺维科思通过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60,500 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57,631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318,131 股。
本次权益变动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因公司
可 转 债 转 股 18,155,432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202,220,631 股上升至 220,376,063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受上述因素影响,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由 47,107,459 股降低至
43,789,328 股,持股比例由 23.30%下降至 19.87%。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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