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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