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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39:11 股吧网页版
海川智能: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非

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

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
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

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 公司根据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参考外部市场调研数据确定一套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
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构挂钩,于每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调研数
据、公司盈利状况每年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标准进行审视,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政策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组织结构调整。

4、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

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并由股东会批
准后实施。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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