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符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董事会原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鉴于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相应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对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计 205,9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 7,360 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 213,2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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