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提升公司质量;
(三)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四)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者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六条 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等机构合法运
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
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
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上述控制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包括关联交易的控制政策及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印章使用管理、预算管理、资
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
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
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
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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