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间,凯伦股份(300715)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张勇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2021年10月22日,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钱林弟、董事李忠人、董事张勇、董事季歆宇承诺,截至当日凯伦股份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年底未能收回的,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2-2024年年报披露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截至2022年年底,前述应收账款未收回,承诺人应于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支付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万元。经查,截至目前,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尚未支付2025年度的补偿款,承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
相关责任人钱林弟、李忠人、张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晚间,深交所下发对凯伦股份董事长钱林弟、董事李忠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18号),指出两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1条第一款的规定。
凯伦股份公告称,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对公司的承诺。其中,钱林弟将采取如下措施:自2025年9月11日起,其取得的公司分红将全部用于支付应予支付的补偿款项;领取公司薪酬收入的一半用于支付应付补偿款项;如减持直接持有的股份及控股的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减持所得款项不低于30%用于支付应付补偿款项。
凯伦股份主要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业务。上半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1.48亿元,同比减少5.92%;归母净利润为2581.24万元,同比增长232.48%;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61.47万元,同比增长183.22%。
上半年,凯伦股份资产减值达1609.54万元,主要原因系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及工抵房减值增加。截至6月底,凯伦股份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7.46亿元,同比微增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