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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6:32:14 股吧网页版
凯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描述;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4.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章程。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在苏州市工商行 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苏州市
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7817586XW。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吴江市七都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镇亨通大道 8 号。 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 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
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新增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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