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收盘后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买卖本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有 2 名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3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结合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未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核查,有 5 名激励对象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发生了股票交易。该行为发生于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结合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其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未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
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激励对象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上述人员出具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