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5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18.00元/股调整为17.98元/股,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17.98元/股调整为17.95元/股,自2024年9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3,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4%,最高成交价为13.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本次共计向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9万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锡
亮先生获授30万股、吉天生先生获授7.5万股、张一峰先生获授7.5万股、朱毅佳先生获授20万股。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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