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通知,获悉其与李勋宏先生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与公司副总经理
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李勋宏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每股转让价格为 28.56 元,转让价款总计191,352,000 元。
2024 年 11 月 7 日,张德生先生与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重新约定。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2024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双
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已签署的《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于近日签署了《张德生与李勋宏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自愿解除原协议。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双方共同完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撤回的手续。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同时作废。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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