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11:05 股吧网页版
兆丰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 3 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 4 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1-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5 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 6 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
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
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3) 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

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
利益的活动;

(6)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7)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8)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
业机会;

(9) 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
金归为己有;

(10)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
户储存;

(11)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3)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
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
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a) 法律有规定;

b) 公众利益有要求;

c) 个人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 7 条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
时,应将持有情况及此后的变动情况,如实向董事会申报。

第 8 条 高级管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论董事会是否应当知道,该高
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1) 涉及刑事诉讼时;

(2) 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

(3) 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 9 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