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6月1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
公告显示,持有盛弘股份56,063,027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7.966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兴,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3205%。
据公告,方兴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其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上市后因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事实上,方兴近年来已经多次公布减持计划。
2023年7月20日盛弘股份公告,方兴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
不过随后,盛弘股份于当年10月26日称,收到方兴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至目前,方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去年5月,盛弘股份再次公告方兴减持计划,其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36,4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6240%。
同年8月,公司表示收到方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4年8月26日,方兴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因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0.7782%,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稀释0.232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该公告,方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共计减持1,924,300股,持股比例由18.6856%变为18.0655%。

另值得一提的是,方兴近年还涉及到一场重大诉讼。
追溯诉讼前情,2022年3月28日,盛弘股份收到来自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兴及公司原股东汪卫强的股权纠纷,方兴及公司为共同被告。
该案件在一年后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汪卫强全部诉讼请求”的结果一审终了。
然而不到两个月,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原告汪卫强不服上述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之后该案出现转折,盛弘股份去年2月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同时,判决方兴向汪卫强支付8437007股盛弘股份50%的现金价值及资金占用费;判决方兴向汪卫强支付8437007股盛弘股份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现金红利1805810元及资金占用费;并驳回汪卫强其他的诉讼请求。
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765616元,由方兴负担882808元,汪卫强负担8828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65616元,由方兴负担882808元,汪卫强负担882808元。
根据此前中国基金报报道,两位当事人方兴和汪卫强实际上为同乡、同学关系,二人也是多年的好友。
据悉,方汪二人早年间各自创立公司,在创业过程中相互扶持帮衬。“二人约定互相为对方代持自己公司的股份,目的就是有朝一日只要有一家公司能够上市,兄弟二人可以‘有福同享’。”
在上述公告中,盛弘股份表示,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公司股东的个人纠纷,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涉及股份变动,不会影响方兴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核心电力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业务主要聚焦于电能质量、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微网、电池化成与检测、工业电源五大板块,为客户提供从新品研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二级市场上,盛弘股份今日走跌,截至发稿跌3.03%,报28.1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