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19:15:08 股吧网页版
赛意信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意信息”)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共 1,270,8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
报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董事
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适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
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满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 年 7 月 12 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7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

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525.60 万股限制性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