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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