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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9:35:06 股吧网页版
朗新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补选邓祎璐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结束日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结束日期一致。

邓祎璐女士在被提名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 补选朱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鉴于独立董事林中先生连续任职已满 6 年,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朱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结束日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结束日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补选朱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朱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结束日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结束日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截至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公司未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本次拟对回购股份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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