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健全总经理领导下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董
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总经理权限和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他经营管理层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决定公司无需提交董事会决定的风险投资、项目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借款、对外担保等事项;
(十)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业务板块;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相应部门或业务板块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相应部门或业务板块范围内的工作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相应部门或业务板块的工作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如情况紧急,不变更将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而确需变更的,应在采取变更措施后立即报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取得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追认。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时,应将持有情况及此后的变动情况,如实向董事会申报。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是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研究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等事项的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构成公司经营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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