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管理及使用,防范印
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
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公司法
定代表人名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
3. 印章的使用范围
3.1 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1.1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信函
3.1.2 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3.1.3 按有关规定要求报出的各类报表
3.1.4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其他事项
3.2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2.1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
3.2.2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合同专用章的其他事项
3.3 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3.1 公司开具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报关单据
3.3.2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其他事项
3.4.1 按有关规定要求报出的各类报表上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
3.4.2 以公司名义签订各类合同上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
3.4.3 作为财务印鉴使用时
3.4.4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其他事项
3.5 董事会印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5.1 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3.5.2 董事会需要使用董事会印章的其他事项
3.6 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6.1 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4. 印章的刻制、启用及废止
4.1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提交印章刻制申请,经过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未经审批,各子公司、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2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4.2.1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
申请,公司董事长批准;
4.2.2 公司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
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
4.2.3 公司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4.3 新印章启用前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须先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并记录《印章备案登记表》,以便备查。印章启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部门、接收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保管人以及使用范围。
4.4 各式印章原则上只许保留一枚,确因业务需要加刻的,根据本办法规定程序申请加刻。同一名称印章有多枚的,需编号区分。
4.5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以及印章损坏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由印章管理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账,必要时要发布印章作废公告。已废止印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妥善保管后销毁。
5. 印章的保管
5.1 印章的管理职责
5.1.1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管理与
使用,负责公司上述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
5.1.2 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
确定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5.1.3 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
5.1.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5.1.5 公司子公司各类印章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5.2 印章的保管
5.2.1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
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5.2.2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其中,公章、合同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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